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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州政府授予白杨坪乡“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乡镇”。
市政府被州政府表彰为“2000年培训及农村劳动力开发先进单位”。
市政府被州政府表彰为“2000年养老保险费征缴先进单位”。
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被州政协表彰为“先进单位”。
市法院司法技术科被州法院表彰为“司法技术鉴定质量先进集体”。
州政府授予芭蕉侗族乡“茶叶十大名乡(镇)”。
芭蕉侗族乡灯笼坝村被州委表彰为“文明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州政府表彰为“失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州政府表彰为“扩面征缴先进单位”。
红土乡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州政府表彰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先进单位”。
文化部授予市文化局龙艳“爱心奖”。
团省委等部门授予市检察院易宗武“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
市检察院王玉玲、向利和、黄社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人民满意检察官”,授予“个人二等功”。
市检察院戴鸿禧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办公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2年
屯堡法庭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调解信访先进单位”。
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被中央军委总参谋部表彰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团中央授予市国税局“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团中央授予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全国青年文明社区”。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集体一等功”。
建设部授予市环卫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时传祥奖’”。
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恩施市“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
省委、省政府授予市地税局、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六角亭派出所“省级文明单位”。
省委、省政府授予小渡船街道办事处“1999—2001年度文明社区”。
市民政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勘界工作先进单位”。
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省‘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单位”。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被团省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委”。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被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湖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市人武部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表彰为“宣传《国防教育法》系列活动先进单位”。
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授予恩施市市“湖北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特别贡献奖”。
板桥卫生院被省卫生厅表彰为“全省卫生文明先进单位”。
市审计局被湖北省审计厅表彰为“审计工作综合考核优胜单位”。
市史志办被省人事厅、省地方志办公室表彰为“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
恩施市被省计生委表彰为“2001年度全省计生工作‘三为主’先进县市”。
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省水利厅授予市水利水产局“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
市水政执法大队被省水利厅表彰为“全省水利规费工作先进单位”。
市水政执法大队被省水利厅表彰为“全省水政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市统计局被省统计局表彰为“先进集体”。
省司法厅、省人事厅授予新塘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估先进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厅表彰为“全省(县、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宣传部中心学习组被省委表彰为“先进中心学习组”。
市委政法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综治先进单位”。
市检察院公诉科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严打’整治先进集体”。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一流科(处)室”。
市委政法委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综治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