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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广大驾驶员书

编辑:亿信网络 加入时间:07-10-24 09:03:59 阅读: 来源: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驾驶员同志:
    您好!
    为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恩施市围绕打造平安恩施、和谐恩施,建设美好家园,依据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请您自觉遵守。
    一、工程车辆(特别是不可解体的罐装车辆)必须办理运输证件;
    二、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货物,散体货物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的高度;
    三、运输散体货物时,车厢顶和后挡板必须覆盖油布,不得遗撒散体货物;
    四、所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自觉清洁车体,车轮不得带泥行驶;
    五、所有正三轮不得进入城区严管街(航空大道、施州大道、东风大道、舞阳大道)行驶;
    六、城区内所有摩托车驾驶员必须戴头盔行使,不得载人非法营运;
    七、禁止超载货运车辆在城区路段行驶,禁止货运车辆在城区严管街停放或随意上下货物;
    八、在城区特别是严管街(航空大道、施州大道、东风大道、舞阳大道)内各类车辆不得乱停乱靠,不得有闯红灯、随意调头、压越单双实线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在我们告知您以后,如您仍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管重罚。对拒绝、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恩施市路政执法大队
                                          恩施市运输管理所             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
                                          恩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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