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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编辑:瞿照坤 加入时间:08-11-14 09:53:31 阅读: 来源:中国硒都网

恩施市人事局  恩施市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调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恩施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需要,决定在恩施市乡镇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2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到沐抚办事处司法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恩施市所辖乡镇范围内的国家公务员(含选调生)。

  二、岗位要求

  1、第一学历为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

  4、近两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08年11月17日—19日

  2、地点:恩施市司法局政工科

  3、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同意选调以及计生、综治等部门出具的涉及一票否决的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选调办法

  (一)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能力,包括业务能力、思维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时间

  2008年11月20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

  恩施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二)体检

  根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公示

  由用人单位按照考核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市人事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考核和公示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办理手续

  考核和公示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在编制、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公示公告 2020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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