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政务公开硒都视点网上监督市情博览清江论坛服务指南关于我们
  外媒聚焦招商引资恩施党建政府采购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硒都警务电子相册部门名片
  恩施旅游民族文化清江文艺行政审批硒都博客教育天地统计快报天气预报环境保护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公示公告 >> 正文
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恩施市人事局公开招聘恩施市沐抚办事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瞿照坤 加入时间:08-11-15 11:58:48 阅读: 来源:

  根据《中共恩施市委七届四次全体会议决议》、《恩施市沐抚办事处人员调配方案》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恩施市沐抚办事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恩施市沐抚办事处事业单位岗位和数量
  1、公开招聘财经所工作人员10名;
  2、公开招聘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5名;
  3、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6名(其中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人员2名);
  4、公开招聘市畜牧局派驻沐抚办事处的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2名。
  (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和数量
  1、公开招聘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工作人员30名;
  2、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财经所工作人员20名;
  3、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3名;
  4、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报考财经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全市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经所分流人员(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2、报考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全市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管理站分流人员(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3、报考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全市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分流人员(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4、报考市畜牧局派驻沐抚办事处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岗位的,报名对象为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报考财经所工作人员岗位的在市财政局报名,报考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岗位的在市林业局报名,报考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在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报名,报考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岗位的在市畜牧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各报名人员不得跨行业报考;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片3张;
  3、报名前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到所属地计生、综治部门签署审查意见。报名表在中国硒都网下载;
  4、资格审查由各所涉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和考核分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占总成绩的70%,考核分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以及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
  2、笔试由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和各所涉市直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8年11月21日分别在各自报名的地点领取;
  4、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
  5、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主要以民主测评的方式实施,实行量化计分,具体工作由各所涉市直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11月22日前组织实施完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参考人数未达到拟聘人数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市级以上医院实施。体检由市人事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确定拟聘对象,参考人数未达到拟聘人数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确定后,由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事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为8238543。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合格后,经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事局备案后,由组织安排到相关单位,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附:报名表(点击下载)

     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恩施市人事局

         2008年11月15日    

  

 
  发布评论须知:①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我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②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③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任意评论内容;④评论属发布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请您选择您看到这篇文章时的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白杨信息网屯堡信息网 三岔信息网
沙地信息网 红土信息网 龙凤信息网
板桥信息网 新塘信息网 白果信息网
舞阳坝信息网小渡船信息网
太阳河信息网
盛家坝信息网
恩施招商网恩施旅游网恩施旅游网
恩施财政网恩施建设网恩施林业网
恩施商务网恩施公交网恩施水利网
恩施环保网硒都药业网劳动保障网
恩施交警网扶贫开发网 生殖健康网
劳动就业网 ┊ 政府采购网 教育信息网
恩施环卫网恩施房地产 合作医疗网
恩施疾控网恩施文明网 ┊ 恩施党建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鄂新网备0801号
鄂ICP备05004429
湖北省新闻宣传统一上网工程
 主办单位:中共恩施市委员会/ 恩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恩施市新闻中心 CopyRight © 2007-2009 hbEnshi.gov.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1号 邮编:445000 电话传真:0718-8215560 / 8245852
 宣传部长:xcbz@hbenshi.gov.cn 总编信箱:zl9393860@163.com 投稿信箱:xwzx8888@163.com
 网站建设:恩施州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