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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7年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完善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保护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车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将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办公室副主任 谭林宝
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 吕家香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肖世荣
成 员:市运管所、市出租办、市文明办、发改局、市工商局、
市信访局、市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在市运管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市运管所副所长官兵任办公室主任。
二、 考核对象
恩施市各出租汽车公司,包括宏昌、昌发、兴阶、明德、齐兴5家公司。
三、 参与考核单位及人员
对各出租汽车公司的考核以出租汽车驾驶员参加为主,在各公司随机抽取150名驾驶员参加(宏昌25名、明德20名,齐兴40名、昌发40名、兴阶25名)。同时,在市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部分问卷调查表进行考核,主要有人大、政协、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交警大队、州运管处、新闻媒体。
四、 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制作问卷调查表250份,其中发放给出租汽车驾驶员150份,发放市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100份,回收必须在90%以上本次考核方为有效。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统计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完成。
考核日期从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本次考核评定满意(好)、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差)三个格次,设定14个考核项目,其中1—8项目在你认为对应的格次中打“√”,9—14项目你认为“是”打“√”,“否”打“×”(“√”按满意票统计,“×”按不满意票统计)。
考核统计采取逐项统计,以百分率为评定格次依据,每项以统计后得出的百分率高的为该项评定格次依据,逐项综合统计后得出的百分率,取高的为该公司评定格次的依据。但是要评定为满意格次,满意票百分率必须达到60%,不满意格次百分率也必须有60%,否则都为基本满意格次。
恩 施 市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恩施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
二 OO 七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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