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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纪略
恩施新闻网 记者胡仁钧 通讯员邓学忠
11月16日,襄樊地利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谭先生正在恩施市考察房地产开发项目。他告诉记者:“是先于他到恩施经商的朋友介绍他来的。经考察,我感到恩施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宽松,服务也好,我打算在这里投资兴业。”这是恩施市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以来的一个以商招商的例子。
恩施市开展的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正在释放着助推经济发展的潜能。
市领导在对全市发展环境现状调查后,一个以创建“满意工程”为载体的优化发展环境的思路应运而生。
发展环境究竟怎么样?去年底,恩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随后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带队,组成4个组,以课题形式进行了一次明察暗访式的调研。调查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重点是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户。
调查的结果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为办事程序不简化、工作效率不快捷、行使职能不作为、履行义务不诚信、招标采购不规范、个人行为不廉洁、治理“三乱”不彻底、官商地位不平等、商家竞争不健康、干部队伍不适应。针对“十不”现象,该市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内容涉及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到企业检查不得私自进行、工程招投标不得暗箱操作、行业协会不得违规收费以及违规举报等,并于2月27日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总动员。一个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整改提高四个阶段,涵盖四大服务(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创建“满意工程”活动在全市推开。
与此同时,该市从各单位抽调23名干部,组成综合组、市直单位督导组、乡镇办督导组、投诉处理组、宣传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一个常设性机构———“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简称“优化办”)应运而生。
“满意工程”要真正赢得群众的满意,切实监督是保障。恩施市在推出这项活动时就明确规定,一年内以问卷调查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两次“大家评”活动。对第一次评议位居后三名且满意率低于60%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第二次评议位居后三名且满意率低于60%的单位,对单位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对位居末位且满意率低于60%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辞职或免职。
6月初,市“优化办”邀请3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村组干部、村(居)民等,从思想观念、机关作风、服务态度、行政行为、活动创建等7个方面,对市直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共83个单位进行了集中评议。同时,市“优化办”向全市和州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发出千余份信函,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39条。为使创建活动渗透到每一个角落,该市对创建“满意工程”活动进行“定点监督”、“全天候监控”。全市分别在10个企业设立了“经济环境监测点”,并确定专人负责,随时监测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执行检查、收费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有些监测不到位的问题,则采取举报有奖保护制度,规定被举报对象两年内到举报人所在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必须向市“优化办”备案,否则视为打击报复。
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受到了市民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对其进行报道。
市“优化办”的领导说:“最近一直想找个典型作‘反面教材’,可每次都是空手而归。”市领导则说:“这是好事,不是坏事!”
11月16日,市“优化办”主任邵永政对记者说:“最近一直想找个典型做‘反面教材’,可每次都空手而归。”市委常委、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