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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市干[ 2007 ] 22 号
中 共 恩 施 市 委
关于王燕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
经市委研究,决定:
王燕英同志任市纪委常委;
廖建华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职务;
谭发奋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
宋世宪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保密局局长职务;
蒲 武同志任市委政研室主任,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职务;
张能斌同志任三岔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职务;
薛天珍同志任芭蕉侗族乡党委宣传委员;
吴 萍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谭家顺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刘尚华同志任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刘 彬同志任屯堡乡党委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市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周英培同志任市法院主任科员;
廖 军同志任市检察院主任科员;
董晓明同志任龙凤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华星同志任市人大办公室信访科科长(副科级);
万述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商务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开祥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周文凭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梅福成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正科级),免去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董祖斌同志任市文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李彦生同志任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水利水产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职务;
刘 荣同志任市水利水产局党组成员;
何 平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纯品同志任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舒业树同志任市法院党组成员;
张明源同志任市总工会纪检组长(正科级);
吴乾淘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宋孝林同志任市残联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杨胜普同志任市残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免去其市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温 捷同志任盛家坝乡党委委员;
李大福同志任市科协副主席,免去其市工商联副会长职务;
黄大斌同志任市工商联副会长(正科级)、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科协副主席职务;
何智斌同志任市文联副主席(正科级);
马华雄同志任市移民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移民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职务;
方传芝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免去其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晓军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
覃德荣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郑 俊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
郑 勇同志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副校长(正科级);
伍功勋同志任市新闻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敬婷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唐敦君同志任市移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胡宁品同志任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免去其三岔乡党委委员职务;
田 好同志任新塘乡副科级干事,免去其三岔乡副科级干事职务;
李名富同志任三岔乡副科级干事,免去其新塘乡副科级干事职务;
张为东同志任市水利水产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正科级),免去其沙地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覃正宇同志任龙凤镇正科级干事,免去其白杨坪乡正科级干事职务;
聂自国同志任沙地乡党委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白杨坪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杨智勇同志任白杨坪乡党委副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