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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市办发〔2007〕29日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恩施市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市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恩施市委办公室
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9日
恩施市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城市网络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扫除城市管理盲区为主要内容,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和谐州城。
二、实施范围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下辖的19个社区。
三、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实施办法
㈠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依托,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市环卫处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㈡各社区居委会要组建社区城市管理工作小组,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兼任组长,市城管大队抽调2名人员、市环卫处抽调1名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从抽调的3名人员中选1名人员任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副书记、社区城市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另2名人员任城市管理专职人员。
㈢对各职能部门抽调进社区的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抽调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相关待遇由原单位依据考核成绩兑现;抽调人员的考评工作及考核细则由市建设局党委和各街道办事处党委共同制订并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的抽调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未经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抽调人员。
㈣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抽调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抽调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㈠抽调人员主要职责:在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及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密切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加强城市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及时发现、收集、记录、处理所在辖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和情况,并将整理后的信息和情况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理。
㈡抽调人员工作标准: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地理位置、社区内重点单位等基本信息;积极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城管执法工作;每日至少巡查社区一次,保证执法队员在社区内的工作时间;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