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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4号
提案者 单位或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刘洪英 龙凤镇初级中学 13997780239
鲁红梅 龙凤镇福利院 13872715582
王金传 龙凤镇建设路273号龙凤镇政府 13986848010
黄鹏飞 龙凤坝建设路248号龙凤林业站 13477202028
马本南 龙凤镇建设路229号钜鑫公司 13339949588
案由:建议搬迁八龙化肥厂
理由及办法:
八龙化肥厂位于恩施城区清江河上游支流带水河边的龙凤集镇,该企业投产以来,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该企业早已属于国家规定关停并转的五小企业。目前该企业的生产已造成了严重危害。一是污染严重。生产废水排入带水河,带水河又流入清江,对两条河流造成污染;废气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周边农户年年上访,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肥生产需要大量煤炭,粉尘污染严重,既有害于人们身体健康,又严重制约着龙凤集镇乃至未来龙凤新区的亮化、美化。二是不安全。化肥生产设施易燃、易爆,化肥厂座落在人口密集的集镇上,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建议对八龙化肥厂进行搬迁或改造转产。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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