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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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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凤银 人保财险恩施支公司 13986861141
案由:建议将“三农”保险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理由及办法: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农民朋友的殷切期望,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们所面对的农民朋友依然是底子薄,经济收入少,防范和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自己的生活能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而具有风险转移、社会互助、辅助管理的商业保险正可以解决农民朋友多年来的夙愿。
一、市委、市政府身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者,首先要充分认识在我市抓好“三农”保险的重要意义。
保险是社会秩序的稳定器,是社会进步的推进器。“三农”保险是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保险业务,是以较小支出转移和分散农业、农村和农民不确定损失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市场化、商业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与辅助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三农”保险,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市属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每年干旱、水灾、冰雹及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正常生产。同时,随着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规模不断扩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风险也在逐步积累,灾害事故一旦发生,将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发展“三农”保险,能有效分散农业生产风险,降低农业自然灾害损失,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2、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维护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稳定。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财富逐渐增多,但农村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一些重大灾害事故,给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主动开展防灾减损工作,由商业保险机构对灾害事故给予经济补偿,能有效减轻政府救助压力,有利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的稳定。
3、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大部分农民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不高,因灾返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州城周边地区,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则需要养老、投资和子女教育等保障要求。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三农”保险,为农民提供健康、养老、安全、子女教育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服务,可有效补充目前社会保障的不足,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市委、市政府要加强对“三农”保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市委、市政府应将“三农”保险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设立农业保险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农”保险事务,协调指导政府各职能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工作关系,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保险业发展状况,帮助解决“三农”保险发展中的问题,积极运用现代保险功能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引导保险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尤其是要协调好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三办、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公安、税务、工商、畜牧、劳动保障与保险公司的工作关系,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三农”保险落实到村组,做好村民的解释工作,避免产生抵触情绪;新闻媒体要为农业保险呐喊助威,做好舆论宣传;公安机关要对农村“五小车辆”的整治提供警力支持;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