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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南古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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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2-22 10:20:00     来源:中国硒都网

湖北施南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施南古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湖北施南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施南古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恩施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湖北起航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新建一座以恩施生态、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施南古城”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于恩施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划隶属恩施市舞阳办事处,位于恩施机场南端,东北两面与金桂大道相连,西南两面与学院路、施州大道互通,金山大道由东至西穿越其间,交通便捷,四通八达。项目用地范围东至硒都茶城,南至学院路,西至自然山体界线,北至电子电器城。项目总占地面积408002㎡(612亩),建筑面积561400㎡,其中建筑物面积499700㎡、广场面积617000㎡。建筑密度33.87%,绿地率44.16%,容积率1.19。
  2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根据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评价区的空气质量较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空气质量二类区的要求。
  (2)声学环境:项目拟建区域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3)地表水环境:清江恩施城区段水质监测项目目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3城市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恩施州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年)及《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恩施州及恩施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上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若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措施,营运期路面径流对附近水域中各种污染物的贡献量较小,基本不会对沿线经过的河流造成明显的影响,并且随着降雨时间的推移,影响逐渐减弱。
  废气:由于本项目混凝土和沥青采用商业混凝土和商业理清,本工程无需设置混凝土拌和和沥青熬制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主要污染环节为,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产生TSP。另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鉴于拟建项目实施后将对拟建地范围内的居民实施搬迁,应在对筑路材料进行运输时尽可能采用密闭式运输,在运输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运输车辆应当走较固定路线,经由交通量相对小的路段,应尽量避免高峰时段。另外,在装卸现场、开挖现场定时洒水,可有效防止尘土飞扬,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作业环节产生的TSP污染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将符合二级标准。铺路过程中的沥青烟采取两侧设置高2-3m的挡护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可以忽略。
  总之,在施工期间,通过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TSP不会对拟建工程周围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该项目施工设计方案,项目实施的同时将对拟建地范围内实施绿化工程,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昼间施工机械(装载机、平地机)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40m 处和夜间距施工场地300m 处符合标准限值,其它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40m 处和夜间距施工场地200m 处符合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弃渣、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在施工中应尽量规避对许家坪机场及机场附属设施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塔吊不得超过控制高程5米,不得改变灯光铁塔的位置及方向并预留一定的维护通道,按照民航部门制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对施工布局及施工机械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替换,避免机场安全隐患。
  (2)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在进入和离开停车场时所产生的汽车尾气。经预测,汽车尾气的排放,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项目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噪声:项目噪声设备包括水泵和汽车噪声等,主要布置在主建筑屋面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屏蔽、距离衰减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均无明显的影响。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措施如下:
  (1)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处理。
  (3)在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和垃圾箱,由承包商按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
  (4)废弃沥青作为道路养护之用,部分淤泥作为绿化用土,多余淤泥和钻渣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
  (5)废弃物尽量选择有利地形处堆放,并做好临时拦挡和排水措施。
  (6)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7)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恩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生态保护与恢复:
  ①陆生植物保护措施及建议
  对于永久占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在农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临时堆料场和其它临时占地要尽量控制在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便道主要利用道路路基和现有道路,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农田的保护。新搭建的施工营地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随处堆放或零散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根据国家森林法和湖北省林业厅要求,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实地勘验,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办理林业使用许可手续。
  项目用地范围内植被恢复: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对项目拟建地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路堤路堑边坡草皮护坡应选择当地耐旱、根系发达、易成活、生长快、固土作用好的多年生草种草皮。
  草种、树种的选择: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应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恩施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行期都应进行生态影响的监测或调查。在施工期,主要对涉及敏感点的施工区域进行监测;还要加强对区域性分布的重点保护植物调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运行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②对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人类的活动增加,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保护水禽,防止破坏新的景观。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工程开发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水质的不利影响。
  ③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送垃圾场;施工废水经简易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排入新滩镇污水管网,施工污水严禁外排。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地表径流。堆放场地需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
  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④临时施工营地保护和恢复措施
  临时施工营地场地平整之前应将表土剥离,待施工场地用地结束后进行土地整理,对于砂石料堆放场要修建挡墙,采取临时拦挡,减少材料流失,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5公众参与结论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所接受委托后在中国硒都网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发放了公众意见调查表对周边居民和单位进行了调查统计。
  所有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均表示赞成或可接受本项目的接受,项目的社会经济效应得到被调查个人和单位的广泛认同。但工程建设和建成以后对周围环境以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被调查者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公众担心的环境影响均可得到缓解或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是可以承受的。
  6总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12年2月22日~2月29日,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    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
  联 系 人:黄焱
  联系电话:0716-4312763
  2、建设单位:湖北施南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09号
  联 系 人:黎连兵
  联系电话:18671821981

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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